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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金神镇扩面延伸道路建设工程(塘桥村西张庄路)招投标公告书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4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安庆市招标 桐城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4
截止日期:2019.08.02
地 区:桐城市
内 容: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农村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效益,保护村级集体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村民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并经村级“四议两公开”后,由村级报镇“三资”中心招投标。在招投标前现将建设项目招投标内容和要求公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农村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效益,保护村级集体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并经村级“四议两公开”后,由村级报镇“三资”中心招投标。在招投标前现将建设项目招投标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城市金神镇扩面延伸道路建设工程(塘桥村西张庄路)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桐城市金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桐城市金神镇扩面延伸道路建设工程(塘桥村西张庄路)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桐城市金神镇扩面延伸道路建设工程(塘桥村西张庄路)

2、招 标 人:桐城市金神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桐城市塘桥村

4、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和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开工时间:2019年8月,竣工时间:2019年9月。工期60天

7、付款方式:①省级配套资金20万元/公里,待省的资金到账后即时一次性付清(不计息);②桐城市配套资金15万元/公里开工后拨付9万元/公里,余款的6万元/公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计后一次性拨付(不计息);③镇级配套资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付60%,余款40%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不计息)。

8、质量保证期:一年

9、合同价款:工程预算总价为179290.00元,最高控制总价172000元。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和审计。如审计总价低于最高控制总价,以审计总价为工程结算款;如审计总价高于最高控制总价,以最高控制价款为工程结算款。(为保证发包和施工双方利益,审计机构必须由镇“三资”中心委托)。

三、双方权利与责任

1、以下工程发包方(金神镇人民政府)简称为甲方,中标方简称为乙方。

2、甲方不得授意乙方加大工程施工量。

3、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施工,不管甲方是否授意,工程量或工程价格增、减应不超过招标的正、负10%。

4、施工期间,工地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5、工程经村镇市三级验收合格同意后,甲方才能按合同付给乙方工程款。

四、质量与验收

1、质量检查。乙方应按要求施工,随时接受村、甲方、市监督检查。

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由验收小组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验收小组在验收表上记录签字。

3、在甲方验收合格,必要时上报市级再次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竣工结算。经村镇市三级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工程确已完工合格,可支付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并审计后,应及时付清余下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支付。

3、质量保证金。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诺及时维修。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可以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所交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其相关费用。如质量保证金不足扣除的,工程发包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如工程资金来源是业主单位上级拨来专项资金,若起过招标总价款的部分应由业主单位负担。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注册地为桐城市境内)。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七、投标人须知

项目投标保证金9000元,落标人在宣布落标时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工程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诚信履行合同完毕后,此项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无工程质量问题,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退还。中标人应将上述保证金款项交至镇“三资”中心帐户管理,以上保证金不计利息。镇“三资”中心帐户:帐户名称:金神镇村财镇管中心,帐号:20000223725710300000018,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金神支行。注意:为了方便退付保证金,银行缴款单上注明的缴款人:如果是公司法人前来报名的,缴款人可以是公司法人姓名;如果是被委托人前来报名的,也可以是被委托人姓名。退付保证金时,保证金应退给缴款单上缴款人。

八、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分公司或其委托人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同时盖公司和分公司公章):一份招标单位留存;一份代理单位留存],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1)为便于管理,法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招投标事宜的,法人应一次性授权被委托人前来金神镇“三资”中心办理工程招投标、施工、验收、审计、工程款结算等事宜,其中途不得变换被委托人,否则不予办理报名。被委托人必须诚实可信、并能服从招标人、代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监督管理。否则,因被委托人在招标、保证金退付、工程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方、业主单位或涉及本标项目地周围及社会他人等带来损失的,均由投标企业负责全额赔偿。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桐城市境内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注册建造师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

(9)承诺书(认真填写公告后附的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10)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原件和复印件。

(11)保证金缴款人(不含公司基本帐户汇):省内各“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08月01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桐城市财政局金神分局二楼会议室

3、招标时间:2019年 08 月02日上午9:30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此时间到现场参加招标会议,损失和责任由其自负。

招标会议地点:桐城市财政局金神分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办理地点及办理联系人***

报名办理地点:金神镇“三资”中心(财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琰 联系方式***

5、监督员及联系方式:吕张根 联系方式***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或代理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方法

1、经招标小组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必须有三人或三人以上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如在三人以下,报名无效,不赔偿报名人的任何损失。招标人或代理人必须重新公告,重新办理报名):

第一步:按每人对应一个号的原则。号数从自然数1起,按自然数顺序排列,报名有几人就到几号止。对于谁是几号,按报名先后顺序上台,由投标人自己现场摇动摇号机摇出球号来确定,谁摇出的球号是几,自己的对应号数就是多少。对每人对应的号数进行登记。第二步:将每人对应的号数球再次放入摇号机内,由镇“三资”中心或镇政府派人进行摇号,这次摇出的第一个球对应的球号就是中标号,中标号对应第一步骤中登记与中标号相同号的人即是中标人。

2、中标人自中标公告结束次日算起,2日内应与镇政府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以遵行本项目公告上的条件为准则,按合同约定期组织施工。如2日内不能签定合同的;不能按合同(或招标公告)约定时间开竣工的;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完工的;不配合村镇市三级验收和审计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保证金变为罚款。

注:各投标单位对照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开标前2日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并答复。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招标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3、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如发现有投标人(不论是否为预中标人)通过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

十一、公告起止日期:自2019 年 07 月 24日至2019年08月01日止

招标单位:桐城市金神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 07月 24日

后附:承诺书样式

 

 

 

 

 

 

 

 

 

 

 

 

 

 

 

承诺书

我公司现委托 同志,前往金神镇“三资”代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桐城市财政局金神分局)参加 工程竞标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在报名之前本公司、法人及受委托人特向金神镇“三资”代理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法人或被委托人在办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遵守并执行金神镇“三资中心”招投标相关规定。否则,对本公司按失信处理。

2、本公司向金神镇“三资”代理中心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3、受委托人已到金神财政分局办公室认真查阅了该工程设计图纸、预算表并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测,并知晓工程各项标准和要求。

4、受委托人能按时到达招标会场参加招投标会议。如不能按时到达招标地点参加招标会议,责任自负。

5、除村镇协调外,受委托人也能积极主动处理解决好工程施工前、中、后与村民发生的纠纷矛盾(包括损坏土地、青苗、树木、建筑物征用补偿及意外造成损失赔款)。

6、受委托人能自中标公告结束次日算起,2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不论工程盈亏的情况下,能按公告上所规定的时间开竣工等有关条款要求完成。

7、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施工,不管甲方是否授意,工程量或工程价格增、减应不超过招标的正、负10%。

8、中标后如不能兑现上述承诺任何一项,可将报名时所缴保证金变罚款,同时取消本公司中标资格;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追究本公司的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

1、公司法人签字:

2、受委托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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