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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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6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年中秋节福利(月饼、蛋黄酥)采购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GH-XJ******** 二、项目名称:**地铁运营分公司工会****年中秋节福利(月饼、蛋黄酥)采购项目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19年中秋节福利(月饼、蛋黄酥)采购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GH-XJ20190015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工会2019年中秋节福利(月饼、蛋黄酥)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月饼蛋黄酥大礼包,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月饼、蛋黄酥,单份礼包成交价165元以内(含)。具体采购数量以员工选择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有承办过至少1个40万元以上的月饼、蛋黄酥供货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有线上销售平台或在杭州市主城区(不含富阳区、临安区)有3家及以上门店【提供包含但不限于门店营业执照或线上销售平台的截图等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报名联系人***
2、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电邮、传真等,加盖公章)提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15: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九、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先询价后谈判的方式。报价人推荐成交价在165元/份以内(含)的产品组合礼包并进行报价,其中包括产品名称、品牌、重量、数量、食材产地、单价、总价;且报价人须做好本次中秋福利的配送和发放工作,呈现服务方案,包含如何做好员工相关信息收集、信息调整、其中线上配送写明物流方案及费用,门店提货写明如何组织完成门店提货。
2、采购人内部公示参与报价产品的品牌、内容及价格并进行员工投票。
3、投票规则:
参与投票的员工数超过投票发起日时钉钉系统在册员工数50%为有效投票,否则发起二次投票。
按报价人得票率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得票率大于10%的前N名报价人(N≤3)获得入围资格;所有投标人得票率均未超过10%的,则选择得票率总计超过50%的前M名(以得票率排名靠前的第一名,逐名累加至第M名,使总计得票率正好超过50%为准)投标人进行二次投票。
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若双方未能就产品价格、质量、验收方式、有效期、交货期等供货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供应商丧失入围资格,采购人有权仅与达成一致意见的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员工对其他未入围供应商(谈判失败的供应商除外)进行增补入围投票,或终止本次采购。
十、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交货时间:
双方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发出交货通知后7天内,成交人将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分批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根据总体进度调整交货日期,合同综合单价不变,调整以交货通知为准。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全部货物到货并验收检定合格,在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对应需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100%。经审核无异于30天内支付。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