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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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4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 招标公告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经长财建【****】***号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小浦镇。项目发包人为***小浦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小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元工 |
关键词: | 水厂 |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
招标公告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经 长财建【2016】175 号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小浦镇。项目发包人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河道清淤、淤泥处理、人工生态浮岛、微纳米气泡曝气器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数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所附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252万元,工期12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府前弄69号 地址:***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
电 话: 6072225 电 话:***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