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城桥镇社区湿垃圾处理站二次污染治理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4)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桥镇社区湿垃圾处理站二次污染治理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8-238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M-00-20190718-2384)
3、预算编号:20-19-z808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19年8月2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8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85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2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3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期间打印),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8年8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中小企业申明函。(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24 16:00:00至2019-07-3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19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二一五一弄祥腾·东平森林别墅36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05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5)投标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当纸质的采购文件与电子版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采购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采购文件购置费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2150 |
邮编: |
202177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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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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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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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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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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