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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4
截止日期:2019.07.31
招标业主:南京工业大学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陶吴、**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JN******项目名称陶吴、**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BJN******-**ZG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招标公告正文
[]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JN190752 项目名称 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JN190752-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7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7月31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BJN190752-01Z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江宁审批投字[2019]92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999.99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宁横溪街道陶吴、丹阳2个集镇
        2.1.2建设规模:陶吴社区宁丹路(长1570m,宽46m,城市次干路)、桃盛大街(长800m,宽24m,城市次干路)、沽塘街(长180m,宽11m,城市支路)、陶禄路(长723m,宽16m,城市支路)、云台街(长374m,宽12m,城市支路)、贞白街(长509m,宽7m,城市支路),丹阳社区宁阳街(长960m,宽16m,城市次干路)、秦城街(长550m,宽16m,城市支路)、楚云街(长369m,宽16m,城市支路)进行道路出新、绿化出新(面积4104㎡)、交通标志出新及附属工程出新(更新垃圾桶、公交站、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同步实施贞白街终点东侧广场、宁丹路与陶禄路交叉口东侧广场、宁丹路与陶禄路西侧苏果超市门前广场出新工程(面积3240㎡)
        2.1.3合同估算价:2846.29万元(其中施工费2766.15万元,设计费80.14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陶吴、丹阳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陶吴社区宁丹路、桃盛大街、沽塘街、陶禄路、云台街、贞白街,丹阳社区宁阳街、秦城街、楚云街进行道路出新、绿化出新、交通标志出新及附属工程出新(更新垃圾桶、公交站、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同步实施贞白街终点东侧广场、宁丹路与陶禄路交叉口东侧广场、宁丹路与陶禄路西侧苏果超市门前广场出新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教四楼303室),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 ;(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1月-2019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原件核查。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综合整治、综合环境整治或道路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综合整治、综合环境整治或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总投资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综合整治、综合环境整治或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承接范围必须含有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承接范围必须含有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6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总投资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承接范围必须含有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 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充分解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根据项目特点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5.0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本项目道路设计应结合道路现状对道路断面、路面等提出合理化方案;景观设计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总体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景观方案,充分体现道路的景观特色。(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道路、景观等专业工程进行详细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除外)得0.5分。 (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
         (4)造价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1月-2019年6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
        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7月24日16时15分到 2019年7月31日16时15分为止
9.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
        招标代理: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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