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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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5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人民检察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C****_******_***-JH***-XM*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19_911102_302-JH002-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 1家
采购用途:公用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为进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职工提供工作餐烹饪及用餐服务,用餐人数约 270 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餐饮服务管理资格及经验的餐饮服务机构;
4、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7.4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7-25 09:00 至 2019-07-31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8-15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08-15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8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肆仟零肆拾元整(RMB217404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其中预留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玖仟叁佰陆拾元零角零分(RMB1449360.00),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预留金额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