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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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招标条件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招标人为**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资金来源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设计 路 |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7-24
1.招标条件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沪杭甬高速公路由沪杭高速公路和杭甬高速公路两部分组成,全长248公里,其中沪杭高速公路起于上海枫泾和嘉兴嘉善交界,终于杭州彭埠,全长103公里;杭甬高速公路起于杭州彭埠,终于宁波大朱家,全长145公里。
沪杭高速公路枫泾至沈士段为国家高速公路G60的组成部分,杭甬高速公路红垦至宁波高桥段为国家高速公路G92(杭州湾环线高速)的组成部分,沈士至红垦、高桥至宁波东属于浙江省级高速公路,编号分别为S2和S5。
沪杭甬高速沿线与杭州湾大桥北接线高速、乍嘉苏高速、嘉绍大桥北接线高速、钱江通道北接线高速(在建)、杭州绕城高速东线和北线、杭金衢高速、杭州萧山机场高速、钱江通道南接线高速、上三高速、嘉绍大桥南接线高速、慈余高速(在建)、宁波绕城高速、甬台温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相交设枢纽。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作为省内智慧高速公路最先启动的一条路,承担着“先行”和“探路”的任务;沪杭甬高速公路作为长三角“合宁沪杭甬”Z字型经济轴带的重要干线公路,其智慧化升级对于示范引领高速公路发展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交通产业链,增强公众出行体验,全面保障第19届亚运会期间的交通安全通畅,支撑大湾区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公众出行安全感、畅通感提升工程及智慧化提升工程;其中公众出行安全感、畅通感提升工程包括绍兴段主动管控系统建设;智慧化提升工程包括外场时空可变信息标志建设、道路运行路侧感知设施(交通流感知设施、视觉感知设施、交通事件感知设施等)建设等。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续服务及其他技术咨询等全部工作。
承包人应按要求一次性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5个月(不包括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的设计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壹级资质的施工资质,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以下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最近5年(2014年1月1日起),独立完成过1个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通信、监控、收费等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最近5年(2014年1月1日起),独立完成过1个经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 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B、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壹级资质;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D、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
3.3 单位负责人***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计量认证证书副本(若有)、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并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word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346069948@qq.com ,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及包件号。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厅(地址:***
5.3 招标人定于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15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扒拾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3 投标保证金应2019年8月13日12:00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8.联系方式***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地 址:***
邮政编码:310017
联 系 人***
联系邮箱:lk900930@163.com(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和疑问发送邮箱)
电 话:***
传 真:***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樊丹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