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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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局交管大队北**队、岗集中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省***双墩镇、岗集镇 *、项目单位:*****局 *、项目概况:*****局交管大队北**队、岗集中队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附件招标采购需求 二、发包价:*****元。本项目发 |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北城中队、岗集中队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岗集镇
3、项目单位:长丰县公安局
4、项目概况:长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北城中队、岗集中队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附件招标采购需求
二、发包价:81000元。本项目发包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具有物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近2年内具有公安部门(5000平米以上)单项保洁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近两年业绩材料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
七、付款方式: 费用结算支付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分别支付发包价的50%。
八、服务期:1年(如在服务期内,中标企业能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提供的服务优良,均能优于采购人的要求,可以视情况再续签一年合同)。
九、评标方式:本项目实行摇号评标,确定中标人。摇号时间、地点:2018年7月29日上午9:30,长丰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参与报名企业届时可到现场参与监督摇号。
十、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上午17:00止。
十一、报名地点:长丰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财务室,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
长丰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