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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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7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抢险救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列开发区抢险救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梅列区小蕉工业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19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梅列开发区抢险救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开发区内的防汛抗洪、道路边坡塌方及其他应急抢险救灾等相关工程;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标段划分: 无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梅列区且所得税在梅列区缴纳的入统企业(按梅政办〔2018〕60号执行)。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7 月 25 日至2019年 7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9年 8 月7日12时0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8 月 7 日 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l.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
邮 编: 365000 ;
电 话: 18759700069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