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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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浙江师范大学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区教育系统高尖人才培养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74112387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洞头区教育系统高尖人才培养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洞头区教育系统高尖人才培养项目 | 1 | 960000 | 项 | 见公告附件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目前我区教育系统在基础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做的非常扎实,但是在高尖人才培养方面还比较粗放,特别是在省市级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正高教师培养还比较薄弱,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培养系统和有效平台。为培育师德高尚、科研有道、教学有方的高尖教育人才。特决定举办洞头区教育系统高尖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初定35名优秀教学骨干 ,历时两年整,时间跨度三年。
经过多方的市场调查与研究,根据我区教师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需求,本项目须由具备高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来承担。因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备9个学科博士点,专家教授的培训师资力量雄厚,还有浙师大特级教师工作站,能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跟岗有机结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很强。
因此,特申请“洞头区教育系统高尖人才培养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师范大学进行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吴学俊 | 中学高级 | 洞头区教育局 |
唐海宝 | 中学高级 |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
曾婵婵 | 中学高级 | 洞头区教育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具备高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是一所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备9个学科博士点,专家教授的培训师资力量雄厚,还有浙师大特级教师工作站,能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跟岗有机结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很强。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浙江师范大学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