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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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7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南三中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SJ-****-**) 为了减少内源污染,改善水环境,打造“**活水”城*,改善河道排水条件,缓解城*防洪排涝等需要,南三中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经射发改审【****】**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根据 |
关键词: | 监理 |
南三中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SJ-2019-02)
为了减少内源污染,改善水环境,打造“清水活水”城市,改善河道排水条件,缓解城市防洪排涝等需要,南三中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经射发改审【2019】85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施工的保修期监理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南三中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1.2 项目地点:射阳县开发区、合德镇境内;
1.3 监理范围:南三中沟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河道全长约8273米,并新建补水泵站等配套设施;
1.4 监理服务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监督;
1.5 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149.88万元;
1.6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89万元;
1.7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射财专[2010]21号文件规定标准×100%【道路、绿化及其他工程:中标价在500万元以内部分按中标价的1.0%收费;中标价在501-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中标价的0.8%收费;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中标价的0.6%收费】(包含为完成该监理服务项目全部内容及范围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1.8 投标报价形式:【射财专【2010】21号文件规定标准×100%】×X%报价(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100);
1.9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10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8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1.11计划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若实际开工时间延期或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增加);
1.12监理标段划分:上述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1.13监理服务期限:与实际施工及保修期同步。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中标人按【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配置监理项目组成员。
★招标人将在施工期间对监理项目组成员实行考勤,并按出勤率考核监理费用。
★若发现借资投标、挂靠监理和挂证人员,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监理资格。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18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并交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4、付款办法
4.1工程量完成达50%时,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结论付至80%工程款,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6.2 投标报价(100分)
6.2.1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射财专【2010】21号文件规定标准×100%】报出的百分率。
6.2.2 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6.2.3 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Q1=1-Q2,Q2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K2的取值为8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50%)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如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收费基准价的50%或去掉最高最低后剩余投标报价均在50%以下,导致基准值无法计算原则上按流标处理,如因工期紧等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提出并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以收费基准价的50%作为基准值,参与评标。
6.2.4 报价得分计算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7.1.1射阳县水利局、射阳政务网。
7.1.2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7月 23 日—2019年 7 月 27 日。
7.2 招标文件发售:
7.2.1 发售时间:2019年07月 23 日09:00时至2019年 7 月 27 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为本单位或分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等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7.2.2 发售地点: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机场路2号(小拇指四楼))
7.2.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机场路2号(小拇指四楼)
联 系 人***
电 话:0515-82339006 1896206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