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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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0 |
招标业主: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傲都乡人民政府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傲都乡浩勒宝村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傲都乡浩勒宝村亮化工程项目 项目 |
关键词: | 政府 |
吉林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傲都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傲都乡浩勒宝村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傲都乡浩勒宝村亮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DSZB2019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傲都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预算金额:693506.00元
2.2 建设规模:安装太阳能路灯116盏。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量
2.4 工程建设地点:前郭县乌兰傲都乡浩勒宝村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9月30日,4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几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35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原市阳光四季小区6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松原市阳光四季小区6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