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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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var 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 obj.style.display = ""; obj.style.pixelLeft = pX; obj.styl |
招 标 公 告
海安市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市公安局南莫派出所警营文化宣传牌等制作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海安市公安局南莫派出所警营文化宣传牌等制作安装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2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
3、付款方式:货物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50%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志标牌的生产或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4000 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开标时现场缴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http://ggzyjy.nantong.gov.cn/jyxx/tradeInfo.html#)。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投标函(电子版格式)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1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9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
递交地点:海安市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7月29日16时30分
谈判地点:海安市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http://ggzyjy.nantong.gov.cn/jyxx/tradeInfo.html#)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区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市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原件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专设邮箱:hanmztb@163.com。
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nmztb@163.com;主题为:***公司+***工程+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工程名称)
七、谈判主持单位:海安市南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361522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