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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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华侨管理区侨惠公园建设项目,已经***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汕侨发财[****]**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规模:本工程红线面积*****㎡,公园占地面积*****.**㎡,本 |
关键词: | 公园 |
1、华侨管理区侨惠公园建设项目,已经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汕侨发财[2019]17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本工程红线面积16941㎡,公园占地面积15890.12㎡,本估算包括拟建健身广场约2,026㎡、文化广场约400㎡、圆形广场约1,800㎡、叠水池约2,771.45㎡、园内道路约4,633㎡、围墙及挡土墙约511.64m、高脚廊亭约300㎡、主入口保卫亭1座、健身广场入口保卫亭1座、次入口保卫亭1座、水泵房1间、旅游公厕、管理用房及机房约163㎡、边坡支护约50m、雕塑2个、旗台1个、叠水池内树池4个、入口道闸、消防系统、绿化给水系统、雨水系统、绿化约4,920.55㎡;不包括周边建筑物美化改造及外取水管道工程。建安工程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2609989.61元,该项目工程费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2.3、招标范围:华侨管理区侨惠公园建设项目。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建设工期为 120日历天。
2.6、建设资金来源人:财政资金。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2019年7 月 24 日至 7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
4.6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或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
4.7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4.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编页,资料封面须注明“华侨管理区侨惠公园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投保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人: 俞建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
联 系 人:肖东山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