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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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财政局的委托,拟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项。 预算 |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容县财政局的委托,拟就容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容县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容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容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1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资源,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桂财库[2019])16号)文件实施进度等要求,为贯彻全省业务的一致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根据广西区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要按照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各自与电子凭证库相连的业务系统升级实施,实施电子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功能,完善电子凭证库与电子凭证库之间、电子凭证库与业务系统之间及业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之间三个层面上的电子对账和动态监控功能。同时,电子凭证库可通过标准化接口调用电子印章管理相关功能实现对电子凭证的验章、盖章等处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的统一版本,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县级支付系统的实施联调服务。
目前,区财政厅端的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县级支付系统均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实施服务,同时人行端、代理银行端的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的系统服务均由该公司提供,为保证项目实施顺利推荐,降低项目风险加快实施进度,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和业务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2019年7月19日,经专家论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后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所述情况下,容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公示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30日
五、其它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容县财政局
联系及电话:***
地址:***
2.采购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