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工程环境监理 |
项目编号 |
2019-0049332-DQYT-0009076 |
一. 招标条件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1.1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本工程为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工程,区块属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合水油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以南约23km。鄂尔多斯盆地长73页岩油原位转化开发先导试验部署1个井组,部署产能:1.5×104t。对应加热井10口、采油井2口、观察井6口、取心井4口。工程配套集输、集中处理、供电等地面工程。包括井场、综合处理站、变电站。10口加热井采用电加热方式,配套供电线路设计及变电站设计,总供电负荷4826.38kW,新建35kV预装式变电站为加热井加热。2口生产井采出物进入综合站集中处理,经降温、油气分离、脱硫、原油拉运、伴生气燃气发电,本次工程建设综合处理站1座,集油系统设计规模45m3/d,集气系统设计规模2.4×104Nm3/d,供电系统设计规模:6.3MVA。 本次项目是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工程环境监理,要求监理根据环评审批要求,对建设期的环境设施进行监督,对照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在项目竣工后编制环境监理报告,作为最终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资料。本项目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中油计【2012】534号)为计费依据。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3服务地点:甘肃省合水县境内。 1.4计划投资:6万元 (含税)。 1.5资金来源:公司投资。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9-CY12-F06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1.1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本工程为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工程,区块属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合水油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以南约23km。鄂尔多斯盆地长73页岩油原位转化开发先导试验部署1个井组,部署产能:1.5×104t。对应加热井10口、采油井2口、观察井6口、取心井4口。工程配套集输、集中处理、供电等地面工程。包括井场、综合处理站、变电站。10口加热井采用电加热方式,配套供电线路设计及变电站设计,总供电负荷4826.38kW,新建35kV预装式变电站为加热井加热。2口生产井采出物进入综合站集中处理,经降温、油气分离、脱硫、原油拉运、伴生气燃气发电,本次工程建设综合处理站1座,集油系统设计规模45m3/d,集气系统设计规模2.4×104Nm3/d,供电系统设计规模:6.3MVA。 本次项目是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工程环境监理,要求监理根据环评审批要求,对建设期的环境设施进行监督,对照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在项目竣工后编制环境监理报告,作为最终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资料。本项目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中油计【2012】534号)为计费依据。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3服务地点:甘肃省合水县境内。 1.4计划投资:6万元 (含税)。 1.5资金来源:公司投资。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9-CY12-F06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服务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 2.3财务要求: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公司无此要求。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附合同和结算材料(或发票)复印件)。 2.5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资格(附劳动合同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2.6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可靠,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约违规诉讼情况;承包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2.7其他要求: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7-24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7-26 16:30:00.0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26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1 09:00:00.0 |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开标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
六. 开标 |
招标人:第十二采油厂 |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9-08-0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开标厅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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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00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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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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