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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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哈萨克医医院医疗垃圾贮存站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萨克医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哈萨克医医院医疗垃圾贮存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
关键词: | 医院 医疗 |
一、招标条件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医疗垃圾贮存站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医疗垃圾贮存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2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勒泰市南部片区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ZHZB-2019131 |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医疗垃圾贮存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5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含建造员)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前需在住建局开具“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持有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24日10时00分到2019年7月28日20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 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购买领取(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登记手续、“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持有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
邮 编: 邮 编:83659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0906-6265016
传 真: 传 真:0906-62650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市支行
账 号: 账 号:3015080104000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