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改造装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改造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等建筑物内外墙改造升级及餐厅装修改造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等二楼餐厅内外墙涂料、墙面砖、门窗、卫生间等改造装修工程,预算价206.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装修改造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标相同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装修改造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至阜宁县阜城镇阜城东大街河滨度假村3号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咨询电话:***
15051075303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监理费固定收费费率不超过经有权审计部门审计工程价的
0.8
%(含税金)。
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全部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经审计的监理费的9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以上付款均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费率)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标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内 地 址:阜城镇阜城东大街河滨度假村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