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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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珞璜****镇 旧办公楼附楼拆除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镇旧办公楼附楼,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拆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决定对该拆除工程(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的企业(津建委【****】*** |
江津区珞璜镇原和平镇
旧办公楼附楼拆除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镇原和平镇旧办公楼附楼,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经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拆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决定对该拆除工程(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10㎡)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的企业(津建委【2017】2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入库企业)前来我镇报名参与竞标。
一、拆除项目概况
1、拆除地点:珞璜镇和平社区。
2、拆除内容:原和平镇旧办公楼附楼(建筑面积约310㎡),砖混结构。具体情况到现场查勘。
3、拆除工期:自签定合同后20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废料处置、地基平整工作,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备良好信誉。
三、拆除标准及具体要求
1、乙方在拆除中,必须确保安全,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包括对第三者的伤害),其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拆除的材料、废墟物限在拆除期内由乙方及时运出处置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平整好场地。
3、拆除标准为所有建筑物(含水泥地平),拆除至±0,不得取土。
4、乙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房屋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5、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装运材料,不得超载,以防压坏路面、草坪等。
四、评标形式及标的
最高限价7.98万元人民币,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现场开封,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时具体事项
1、投标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9:30-9:40。
2、地点:江津区珞璜镇政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时须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本人身份证。
4、报名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具体情况为:
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银行:农行重庆珞璜支行,账号:141401040000077。
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招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5、联系人:晏晓丽 联系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