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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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0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核电厂*、*号机组厂址气象铁塔、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概况 *.*招标编号 |
关键词: | 核电 |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气象铁塔、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HN819JFR266C11506BD / ZBDL-20190517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气象铁塔、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
2.3项目概况:根据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关于3、4号机组新建气象站事宜》(MANH-000155-MCNH)的要求,为了满足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各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安全分析等文件的编制需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808 HJ808 -2016 )和《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RG1.70)的要求,以及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及其导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另行选址新建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并进行为期两整年的现场气象观测要素及统计分析,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相关报告的编制提供当地气象条件和污染气象学方面的最新资料。
2.4招标范围: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及两年现场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
2.5项目地点: 海南昌江核电厂
2.6服务期:计划2019.9-2022.3(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气象铁塔、地面气象站建设及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9 年 7 月 24 日 9:00 — 2019 年 7 月 29 日 17 :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9 年 8 月 20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气象咨询与服务相关资质证书(至少具备气象观测和分析能力);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要有相关资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的资格要求。
(6)项目经理资格:有二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有效期内。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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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电 话: 010-63311839 电子邮件***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