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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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0 |
招标代理: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项目编号:CCDG****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然**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自然**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对原路通白灰有限公司、石溪乡华中白灰厂、鹿乡镇鹿乡村西石场、红金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预算资金:156.1410万元
二标段:对石溪八社姚国财采石场、石溪乡盛源采石厂、石溪乡杨春林采石场、石溪林场第二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预算资金:169.762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8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及相关部门办法的地址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11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本项目采购只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类型企业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统一代码证号:11220112013894648X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电 话:1375621170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代码证号:912201126833703680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
电 话:18004449969
2019年07月23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