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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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时间 采购单位 驻**监测中心站租车服务 *年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登记的车辆必 |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时间 |
采购单位 |
驻南平监测中心站租车服务 |
2年 |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登记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其中,五乘座越野型车(排量2.0L或1.8T以上)不少于两辆,车况符合国家车辆标准要求。
3.投标人登记的车辆必须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五乘座越野型车(排量2.0L或1.8T以上)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金额不低于伍拾万元,车内每乘座赔付金额不低于叁拾万元。
4.投标人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三、 其它要求
1.投标人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停车费及车辆保险和维修费用、司机薪酬及在外食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
2.投标人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司机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投标人的车辆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辆整洁,需要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4.投标人车辆在租赁服务期间,应服从采购人管理,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工作,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5.采购人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
6.采购人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 本次招标以价低为中标者。
1.最高预算价格为人民币5元/公里(作为评标价);
(1)超过最高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若租赁服务非当日来回,但用车较少,可采取每车1000元/天的标准结算。
2.报价文件需清楚注明报价金额,加盖投标人公章。
3.评标使用最低评标价法,若最低报价不止一家的,可在最低报价投标人间进行再次报价。
五、 合同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六、结算方法:
1.每月底结算费用;
2.按项目进行每次结算。
以上结算方式均为转帐,投标人均需要提供税务发票,税款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 其它条款按《招标法》的要求执行。
十、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32号)。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指定的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