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
截止日期: | 2019.08.05 |
招标业主: | 青海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一、 采购项目编号:华春磋商(服务)****-***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省公路局海西公路总段养护中心租赁自卸车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 磋商供应 |
关键词: | 自卸 公路 租赁 路 |
一、 采购项目编号: 华春磋商(服务)2019-011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青海省公路局海西公路总段养护中心租赁自卸车项目(二次) | / | 2180000 | /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7-24 至 2019-07-30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8-05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8-05 09:30:00
九、 磋商地址:***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公路局海西公路总段养护中心租赁自卸车项目(二次) | 4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 105034082015 | 转账或电汇 | 开户行行号:104851003182;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养护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381.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