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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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30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年度采购代理工作法律保障项目、**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公正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年度采购代理工作法律保障项目、**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公正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TYDL-JZXTP-* |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采购代理工作法律保障项目、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公正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采购代理工作法律保障项目、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公正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TYDL-JZXTP-2019-07-01~02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参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承担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8)应答人通过寻求中间人、关系人帮忙,雇佣、聘用中间人与采购人沟通关系,或者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9)应答人直接或者通过中间人进行串标、围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应答人听信社会上所谓的“中介”宣传,通过找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3.1.3 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4应答人针对每个标包须同时满足专用资格和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3.5财务要求
应答截止之日前3个会计年,即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凡有意参加的应答人需登陆招标网(http://)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可编辑版本《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邮箱(nxtygjzb@126.com),且邮件标题内注明应答单位全称,或送至报名地点,如未按要求提交而导致的应答报名不成功,由应答人自行负责。如应答人未从代理机构获取有效的采购文件,而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则其应答文件视为无效且现场拒收。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108办公室。
4.2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上午09:30至10:00。
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305会议室
5.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
5.3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 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湖映康晨1号办公楼305会议室
公开开标,届时请应答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接收应答文件、采购文件等事宜。
7.应答保证金
无。
8. 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9.补充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文件规定,针对采购业务,实施全面营改增后,成交服务费由原开具营业税发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若应答人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应答人完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即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确保正确开具发票。未提供以上信息的应答人,财务部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换。
(2)如果应答人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10.其他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在应答截止时间,某个标包只有一个应答人参与应答时,将自动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1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750011
报名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