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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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贵港市 |
内 容: | **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 (项目编号:GGZC****-G*-*****-GXHY(重)) 公开招标公告 **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 ***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
(项目编号:GGZC2019-G1-04295-GXHY(重))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
二、项目编号:GGZC2019-G1-04295-GXHY(重)
三、项目内容: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机房系统一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22736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7、《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
6、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未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本项目且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 29日止。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必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9558832116000190450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19年8 月 12 日 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8 月 12 日 9时00分整,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必须持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和报名回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3、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home.html;
4、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黎雁鸣;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胡小敏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