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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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6 |
地 区: | 广元市 |
内 容: | ***环卫局垃圾分类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环卫局垃圾分类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 预算控制价 ¥**,***.** (元) 采购方式 单轮竞价 报价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环卫局垃圾分类办公设备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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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190718041828549 | ||||||||||
预算控制价 | ¥45,000.00 (元) | ||||||||||
采购方式 | 单轮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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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15时45分 | ||||||||||
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6日10时00分 | ||||||||||
报价截止倒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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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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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信息 |
1、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所报价格为最低价,但未按要求填写货物规格型号的,视为无效应价,取消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竞价货物的技术要求。 3、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安装及调试服务,并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 4、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以国家相关行业规定为准,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质量和安装调试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8小时内完成修复。 5、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下列提示信息(采购人为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除外)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打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和采购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旺苍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旺苍支行 银行账号:283101210500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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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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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附件 | *** | ||||||||||
成交供应商及报价 |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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