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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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2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社草莓园大棚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Q**********-BD-*** *****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社的*****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社草莓园大棚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草莓园大棚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Q2019071224-BD-001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草莓园大棚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草莓园大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新庄镇
1.2 工程规模:
投资约145万元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草莓园大棚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
4.6.1项目负责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6.3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3日上午9 时 00 分至2019年07月29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2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3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汇诚大厦5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0527-81238009 |
2019年07月22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