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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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一、产权人:**省经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的物情况: *.**大厦A座**层(电梯**层)朝东面积***㎡办公楼及地下车位**号。 *.租金:第一年月租金底价:**元/㎡,含税,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月租金不递增,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租金按季度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 |
一、产权人:福建省经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的物情况:
1.中山大厦A座28层(电梯30层)朝东面积213㎡办公楼及地下车位61号。
2.租金:第一年月租金底价:70元/㎡,含税,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月租金不递增,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度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叁个月租金。租赁期限:5年。车位:1000元/月,不递增。
三、用途:办公用房,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四、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45000.00 元),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须于2019年 8 月 9 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经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7010101200002763
开户行: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五、承租竞价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竞租。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9.原承租户中标不享有免租期,新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10. 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同等价格,原承租方优先。
八、公告期限:2019年 7月 22日-2019年 8 月 9 日。
承租竞价书送达(报名截止)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9 日17:00。
承租竞价书送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9层业务部。
九、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福建省经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