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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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3 |
招标代理: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郴州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大道亮化提质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大道亮化提质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道亮化提质工程(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 |
桂阳县莲花大道亮化提质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阳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县莲花大道亮化提质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阳县莲花大道亮化提质工程(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电G_HW_2019071800877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19】007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19-HW(CZ)-059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1999200.00)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含莲花大道亮化提质工程等(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8年10月-2019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6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8】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公告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应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联系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帐 号:820133500000046220330
3、交纳时间:要求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前到账(含17: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若对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存在疑问,请与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2019年7月22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采购人名称:桂阳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易长义 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传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