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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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4 |
招标代理: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致:****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省浩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好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禾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园区浦上片*级园A、B区绿化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致:福建江海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浩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绿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好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禾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金山工业园区浦上片市级园A、B区绿化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金山工业园区浦上片市级园B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6609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浦上片市级园A、B区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新建园林建筑、围墙等室外总体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609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市施函 [2017]24 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19年07月26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8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08月13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41411,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联系电话***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