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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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胜利村村道提升工程项目(隧道至铁博黑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金口河区胜利村村道提升工程项目(隧道至铁博黑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经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代理机构: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375279.84元人民币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2019年 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