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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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1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烹饪实训基地厨房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 项目编号:XDZC-******** *、 |
关键词: | 学校 |
1、 项目编号:XDZC-20191067
2、 项目名称及内容: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烹饪实训基地厨房设备项目,供货期:15日历日。
3、采购项目预算:185万元(人民币)。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取得有效期内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3名及以上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且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集中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9、磋商保证金数额:
(1)磋商保证金数额:¥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等形式提交,其他形式不予接受。以支票、本票、汇票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单位须保证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非电汇方式的请携带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并到代理公司财务部现场递交,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收取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帐号:320006608018170046228。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
10、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凡有意参加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报名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西门坐电梯)13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壹份电子件(U盘形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件”字样。
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8月1日下午14:00至14:30;
1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人(代理人)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地址:***
1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17、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