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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关于辅警服装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7.22 标签: 江西省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服装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7.22
截止日期:2019.07.31
招标业主:江西省公安厅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就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YZD****T***)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项目要求 辅警服装 * 批 *****.** 详见“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技术参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服装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就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YZD2019T005)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项目要求
辅警服装
1
15945.00
详见“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名称
产品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执勤服
按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有关标准
68
155.00
10540.00
2
警用衬衣
按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有关标准
44
85.00
3740.00
3
警帽
按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有关标准
37
45.00
1665.00
合计
 
 
149
 
 
15945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一至第九大队,分别位于:湾里、南昌东、樟树、进贤、丰城、余干、奉新、高安等高速公路交警院内。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交着装数据之日起5天内完成生产任务并交货(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4、投标人必须执行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表>的通知》公装财[2012]690号文件和2008年公安部“合肥会议”精神的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5、供货要求:
(1)投标人使用面料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企业,投标时应注明所用面料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单价等详细资料;中标后所使用的服装面料须与投标时所注明的面料相一致,并在服装制作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凭证(可以为供货合同或发票)予以确认。
(2)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收到的面料按照公安部制服标准等级的要求进行验收并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面料的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拒收。
(3)采购人指定的面料以外的其他面料、辅料投标人必须在专业生产企业中采购;并将签订的供货合同交采购人确认。
(4)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制服制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和随机检查,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如发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供货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处理。
(5)中标供应商必须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1个或多个专业的量体队伍,实地对每个使用者进行逐一测量,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测量清单,清单应注明尺寸净身尺寸和成衣尺寸。测量清单未经采购人许可不能提供给任何人。
6、货物验收:(1)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验收后填写《货物验收单》,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2)验收中不符合公安部服装相关标准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2%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并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3)中标供应商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辅警着装信息和要求,在每套(件)辅警服装内包装盒(袋)上,标注警服号型和辅警工作单位、姓名,在外包装箱上,标注辅警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以便交货验收和发放。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1)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2)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发货,直接送到用户地点,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内,如发现不合体等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内,如发现材料及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换。(3)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厂商出厂正宗原装合格产品,全新从未用过、保存完好货物,如发生所供商品与投标时承诺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执行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表>的通知》公装财[2012]690号文件和2008年公安部“合肥会议”精神的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执行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表>的通知》公装财[2012]690号文件和2008年公安部“合肥会议”精神的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提供面料经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部门2019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及一式一套样品。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本项目所投品种【冬执勤服】生产资格的企业(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及后期维护等相关内容的情况。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15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
3、标书交纳方式: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联系人:宋警官;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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