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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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2 |
地 区: | 晋城市 |
内 容: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ZGS-JCWHYSZX-****-***) *.招标条件及依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ZGS-JCWHYSZX-2019-002)
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
建设地点:晋城市凤台东街北、规划文化路东
工程概况:土建及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458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5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706.9平方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南北大厅屋面及装饰顶架结构为钢结构。本建筑主要功能包括大剧院、群众艺术馆、少儿艺术中心、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用房。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GC-01 |
钢材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 |
T |
1931 |
500 |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
1 |
GC-02 |
钢材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 |
T |
2000 |
500 |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三证合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筋的生产或者代理销售资质。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钢材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0万(含)元以上,钢材代理商需注册资金1000万(含)元以上;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6-2018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2016年、2017年、2018年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晋城市兰煜花园9号楼西单元2301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 8 时 00 分至 8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晋城市艺术文化中心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晋城市艺术文化中心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铁建联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www.winchainet.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部
地 址:晋城市凤台东街北、规划文化路东
联 系 人:房田利 王柳
联系电话***
邮 箱:919247332@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