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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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9 |
地 区: | 张家港 |
内 容: | ****乐余镇人民政府的 ****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乐余镇人民政府的****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政府 路 |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
2019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2019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扶海村、常丰村、东林村、稻麦场
工程规模:2019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4个村8条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面积约16679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积约12259平方米;水泥面积约4420平方米;工程估算价约269.53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9年8月15日;竣工时间:2019年9月30日,工期:4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2019年度村场“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项目负责人***
6、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每天8 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市区国泰北路15号三楼) 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七)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
(八)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2019年4月份至2019年6月份),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将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10、发包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址:***
联系人:刘辉、宋雪娇 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刘嘉琪 传真:0512-58116115 电话:***
项目组组长:杨梅玉 职称:高级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 至2019年7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