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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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3 |
招标业主: | 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实训楼(理实一体化大楼Ⅱ)已由***发展和改革委以衡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监理 学校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综合实训楼(理实一体化大楼Ⅱ)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以衡发改审[2018]3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综合实训楼(理实一体化大楼Ⅱ)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耒阳市神农路86号。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综合实训楼(理实一体化大楼Ⅱ)项目,主要包括校内新建理实一体大楼1栋,占地面积约108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20平方米。
2.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建设费用约1309万元、其他费用约133万元,预备费用约58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综合实训楼(理实一体化大楼Ⅱ)项目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24个月。
2.8监理质量等级:合格工程标准。
2.9招标上限值: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8)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耒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耒阳市以外不能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9)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监1人(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中除总监外,其他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
(10)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11)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12)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所注明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3)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证明资料;
(1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须在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网站及密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4.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5.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明项目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5.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
5.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4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5.5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6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上述7~14条)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六个月证明均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尚书房10栋11楼1111号
(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与评审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官网http://www.hnlysf.com/发布。
九、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
地 址:耒阳市神农路86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789359601
招标代理: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尚书房10栋11楼1111号
联 系 人***
电 话:17382161216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