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通道膜片钳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提供注册卡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日前1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