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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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8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高级中学委托,就**高级中学食堂冷冻食品、蔬菜、禽肉、调味品干货及食堂日用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中际盐采〔****〕**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 |
关键词: | 中学 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高级中学委托,就海盐高级中学食堂冷冻食品、蔬菜、禽肉、调味品干货及食堂日用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中际盐采〔2019〕3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标项一 |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冷冻食品采购项目 |
1.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标项二 |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
1.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标项三 |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禽肉采购项目 |
1.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标项四 |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调味品干货及食堂日用易耗品采购项目 |
1.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说明:每一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项的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上述四个标项的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同时中两个标项,开标的标项顺序由抽签决定。若投标人已中两个标项,后面标项则不再评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三楼304室)。
3.标书售价(元):每个标项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八.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项均为贰仟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或网银或现金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海盐支行
银行账号:81108010126010166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或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若无法提供第“(2)”条所要求资料,可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上游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报名人身份证;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高级中学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