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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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招标代理: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环资【****】***号 文件批准建设,路灯节能改造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建设资金由中标公司自筹,通过路灯节能效益回收投资成本及获得合理利益。招标人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由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双发改环资【2017】182号 文件批准建设,路灯节能改造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建设资金由中标公司自筹,通过路灯节能效益回收投资成本及获得合理利益。招标人为 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1、招 标 人: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2、项目名称: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
2.3、项目地点:双峰县;
2.4、项目规模:完成全县城区道路路灯LED路灯改造和公共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公共照明灯4334盏(最终以双方现场核定统计移交数为准),对1955盏传统公共照明高压钠灯(不包含太阳能路灯,最终以双方现场核定统计移交数为准)进行节能改造,更换成LED路灯。规划改造传统路灯建成路灯智能控制中心,实现城区路灯智能控制,将我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同时提高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水平,全县公共照明综合节能率达40%以上。
2.5、招标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外包(城区公共照明灯维护管理);
2.6、招标金额:路灯年维护费用30万元/年,现城管局所管辖的全部路灯,每增加一盏增加80元/盏/年;节能电费分享率80%/年。合同期内实际总投资不能少于9316848.8元,合同周期内中标单位第一期投资金额为4739604元。
2.7、合同周期:12年。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并能承担本项目相当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
3.2 投标企业为LED灯具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提供自2018年7月19日以来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4.2交纳时间:2019年 8 月 8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19 日起,自行在 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hnsf.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hnsf.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城中路
联系人***
电 话:137628185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系人***
电 话:1577311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