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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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发布时间: ****-**-** 我中心将于 ****-**-** **:** ,在大亚湾区公共**交易中心(**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号创新大厦*楼)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单位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 |
我中心将于 2019-07-23 09:00 ,在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亚公顶森林公园一期(狮子庵)项目服务采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
采购编号 | 4413046997250471907170228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98,235,100.00元) |
服务类型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 根据根据、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对惠州大亚湾亚公顶森林公园一期(狮子庵)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方案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复意见形成正式报告。 |
资质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必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三星(或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项目负责人*** |
*** |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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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签订合同后,收到选取人提供有关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工作,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或审查)后,并报技术评估部门完成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或审查)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修编工作,报相关部门审批直至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
服务金额 | ¥266,900.00元 |
金额说明 | (1)参考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服务费为26.29万元,此费用为合同暂定价,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金额和系数为准。 (2)选取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选取地址 | 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
截止报名时间 | 2019-07-22 17:30 |
选取时间 | 2019-07-23 09:00 |
采购单位电话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52-5562323) |
投诉质疑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0752-5190008) |
监督举报 | 惠州市中介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52-2898785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