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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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3 |
招标业主: | 郑州市中心医院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本项目为*******银杏餐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银杏餐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及要求 *******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以**路院区为核心,拥有高新院区、康复院区、豫欣院区、* |
关键词: | 医院 |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银杏餐厅经营管理合作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银杏餐厅经营管理合作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及要求
郑州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以桐柏路院区为核心,拥有高新院区、康复院区、豫欣院区、郑州市妇女健康管理中心及托管的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分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餐厅位于桐柏路院区总部和各分院院区,承担院本部及各分院职工和患者的膳食供应工作。
2、项目范围
共设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营养餐厅、高新区分院餐厅、妇康中心餐厅
营养餐厅位于院本部餐厅1至2层,使用面积796平方米,服务范围为院本部住院患者。
高新区分院餐厅位于高新区分院17层,建筑面积225平方米,服务范围为高新区分院职工和住院患者。
妇康中心餐厅位于文化宫路陇海路妇康中心,建筑面积26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妇康中心产妇营养餐和职工餐。
第二标段: 院本部清真餐厅、康复医院餐厅、豫欣医院餐厅
清真餐厅位于院本部餐厅3层,面积537平方米,服务范围为院本部少数民族患者和职工。
康复医院餐厅位于伏牛路颍河路康医院院内,使用面积6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康复医院住院患者和职工。
豫欣医院餐厅位于棉纺路豫欣医院院内,使用面积42平方米,服务范围为豫欣医院住院患者和职工。
第三标段:院本部职工餐厅、专家餐厅
职工餐厅和专家餐厅位于院本部餐厅4层、5层,使用面积75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医院职工。
说明:
2.1、供应商必须配备有2名以上临床营养师或公共营养师(注:参与第一标段营养餐厅的供应商必须配备有临床营养师)。
2.2、营养师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需提供半年以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可报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3、合作方案
3.1、医院负责提供餐厅营业应具备的基础设施,餐厅目前在用固定资产报废后院方不再配置,餐饮公司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
3.2餐厅低值易耗品由餐饮公司自行配置,员工服装款式颜色须按院方统一的标准自行配置。
3.3、餐厅供餐对象为本院职工、住院患者及陪护,除此之外不得对外提供餐饮服务。职工凭本院银杏卡刷卡消费,患者凭就餐卡消费,餐厅售餐收费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3.4、餐厅经营范围和品种须经院方确认同意,饭菜售价须经院方审核批准,饭菜质量、售价、服务态度、环境卫生接受院方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3.5、供应商负责餐厅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服从院方职能科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出现火灾、盗窃、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及所有损失,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3.6、供应商负责聘用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并承担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院方有权核查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可要求供应商调换不合格的人员。
3.7、供应商负责餐厅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所有经营费用,院方负责代缴餐厅水、电、天燃气费用。
3.8、餐厅食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
所有进入餐厅的主、副食的供应商原则上由院方统一采购,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各餐厅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经院方营养膳食部同意方可制作与销售。
3.9、水、电、气能源费用收取
用量按计量表记取,价格按现行商业收费标准,随地区相关部门调整做相应调整。
3.10、费用结算
职工餐费按照实际消费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并结算;
患者餐费按照营业费用据实结算;
考核扣款:餐厅营业额的10%纳入考核,根据餐厅日常管理考核细则和月度考核结果相应扣减餐饮公司的结算金额。
结算时间:院方应付供应商的结算费用,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经院方审核后隔月转账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合作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现经营同等规模医院餐厅不少于2家(提供相关证明);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6、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9年 7月17日至 2019年7月23日
【每日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