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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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3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为XXX研究院科技档案室的室内灭火及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售后。 科技档案室位于办公楼二楼,分办公室、资料整理室和档案室。资料整理室和档案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安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烟感探测器及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室内设置灭火系统自动开启和手动开启装置,设置火灾自动 |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为XXX研究院科技档案室的室内灭火及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售后。
科技档案室位于办公楼二楼,分办公室、资料整理室和档案室。资料整理室和档案室建筑面积约76平方米,安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烟感探测器及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室内设置灭火系统自动开启和手动开启装置,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手动报警装置,报警信号以无线方式传至办公楼一楼24小时值班室处及工作人员手机。
二、主要内容
(一)报价应为包含设计费、材料费、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至少2年)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3号院。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5)供货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销售)范围。
(6)供货商应具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安装成功且可靠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原件)。
(7)供货商应提供灭火装置产品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以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供货商应具备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服务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参加询价的供货商从即日起至2019年7月23日9:30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u201411:30时,下午2:30\u201417:30时,到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3号院215办公室领取询价文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已办理\u201C三证合一\u201D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6.供货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货商资格要求所列业绩证明、灭火装置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认证证书
8. 供货商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服务资质证明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于2019年7月23日9:30时之前(北京时间)将询价文件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3号院215办公室。
(五)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