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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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乡****年“四好农村路”(恒岳公路)通畅工程)经********人民政府以石柱府办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局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乡人民政府。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龙潭乡2019年“四好农村路”(恒岳公路)通畅工程)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石柱府办发〔2019〕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交通局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龙潭乡龙潭村;
2.2 建设规模:改扩建硬化公路5.9km,其中:主线长4.7公里,宽6米;支线石门坎至大槽长1.2公里,宽4.5米(烟路,有路肩,宽4米)。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25Mpa,路面调平碎石层厚5厘米。铺筑前需对原有路基进行拓宽、路面进行调平补强,待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并出具中间交工验收意见后方可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改扩建硬化公路5.9km,其中:主线长4.7公里,宽6米;支线石门坎至大槽长1.2公里,宽4.5米(烟路,有路肩,宽4米)。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25Mpa,路面调平碎石层厚5厘米。铺筑前需对原有路基进行拓宽、路面进行调平补强,待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并出具中间交工验收意见后方可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错车道设置每公里不少于3处,其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有效长度不低于30米(中间段长20米、宽6.5米,两侧各5米的过渡段),并设置在视线良好地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根据渝交委路〔2018〕100号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2018年11月1日起,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所有从业单位均应及时登录信用系统发布其基本信息,未记录在信用系统的从业单位,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名称和资质须与录入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在2018年度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或石柱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评价定级为D级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起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9年 8 月 8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 8月 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