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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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文体科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湖与**报业传媒集团****年**协议(三次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一 |
一、采购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文体科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01907-0110004-0010
三、采购项目名称:松山湖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2019年合作协议(三次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3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合作背景:鉴于《东莞日报》为中共东莞市委机关报,是市委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阵地,在宣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自2019年7月开始,采购人和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将再度开启新的宣传报道合作。鉴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和松山湖在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上,推出专题报道。
二、合作内容: 1、专版宣传:《东莞日报》推出松山湖20个版的专题报道(可拆分使用),专版刊登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日常宣传:派驻一名报纸采编人员常驻松山湖,与管委会宣传办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加大园区宣传报道,每月推出12篇以上有关园区及园区企业的新闻报道。 3、各类宣传事宜由东莞报业集团与松山湖商定后实施。松山湖对东莞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大型宣传策划、社庆策划予以支持。 4、“松山湖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2019年年度合作”报纸广告宣传和新闻报道由成交人专人负责。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文体科负责制作报纸宣传广告及协助提供新闻宣传素材及采访支持,编辑方针及稿件处理由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文体科与成交人共同协商决定,确保新闻质量。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东莞日报》为中共东莞市委机关报,是市委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阵地,在宣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自2019年7月开始,采购人和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将再度开启新的宣传报道合作。鉴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和松山湖在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上,推出专题报道。因考虑松山湖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2019年合作协议(三次采购)工作的需求,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服务单位。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