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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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7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二期)——石下右支涌、官湖支涌截污管完善工程已由******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增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塘镇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和河增城段(官湖河)黑臭河涌整治(二期)——石下右支涌、官湖支涌截污管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增发改投[2018]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塘镇官湖村、石下村。
2.2项目规模:项目整治河道全长897.22m,按照20年一遇设计洪水达标整治;完善两岸截污管1641m;对两岸进行岸带修复;项目总投资2292.46万元。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12490130.23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完善两岸截污管1641m,其中DN100压力钢管215m,DN200-DN500重力管1462m。(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投标人资质设定按最低要求设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3.1.7财务状况要求:无。
3.1.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报名手续。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化)。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3.5 投诉处理
3.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3.5.3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19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7 日 11 时 00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7 日 11 时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6.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 5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 7 月 17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8 月7日 11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邮 编:51130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电 话:020-32867869 电 话:020-61078085
传 真: 传 真:020-389374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