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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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3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局拟建的***看守所二期配套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看守所二期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镇**公路西侧(原***甘化厂) |
关键词: | 看守所 |
1、 招标条件
陆丰市公安局拟建的陆丰市看守所二期配套项目,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2019】11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陆丰市看守所二期配套项目
2.2建设地点:陆丰市河东镇陆河公路西侧(原陆丰县甘化厂)
2.3招标范围:(1)绿化工程;(2)修缮武警营房和警务宣传栏、会见窗口隔离栏、管教谈话室等;(3)高墙增加墙裙。工程造价4314384.99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省公安厅帮扶资金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3报名资料:
3.3.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3.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开设银行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3.3.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至少包括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3.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件;项目负责人***
3.3.6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3.7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3.3.8拟任本项目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近六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是A4纸且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和人员(报名人除外)的身份证不须核对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和其它资料必须核对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4企业信用:
招标人将对已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及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碧桂园拱门旁))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一套、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PDF电子版U盘一个(U盘押金人民币200元,开标后5天内带U盘到招标代理单位退回押金,逾期不退),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陆丰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502584189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