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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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编号:荔鹤租〔****〕第*号 ******鹤洞供销**社定于****年*月**日**:**在***鹤洞供销**社对***浣花西路***号后座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价。 一、物业情况 (一)物业类型:商业。 (二)物业座落位置:***浣花西路 |
编号:荔鹤租〔2019〕第9号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定于2019年7月23日09:30在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对荔湾区浣花西路178号后座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价。
一、物业情况
(一)物业类型:商业。
(二)物业座落位置:荔湾区浣花西路178号后座。
(三)物业面积:70平方米。
(四)物业的数量:一间。
(五)物业的用途:商业。
(六)物业的现状:租赁。
出租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二、租赁要求
(一)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二)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物业使用范围:商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物业交付时间:如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
2、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3、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租赁合同》)。
4、竞价现场由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5、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五)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起租价:月租金¥2660元。
2、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3、竞投保证金为¥7980元(大写:柒仟玖佰捌拾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2019年7月22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2019年7月22日15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4、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 0144 1920 0141 633;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六)租赁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免租期:无。递增方式: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100元。
(七)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政府或机关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合法经营的法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竞投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
五、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人(单位)可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2日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
(二)根据公布的租赁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鹤洞社)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鹤洞社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鹤洞社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六、招租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
(一)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二)《竞投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七、其他
(一)出租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租赁,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如原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本租赁合同起始日以2019年8月1日起计;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本租赁合同起始日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后,原承租方仍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出租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2)出租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三)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租赁合同》)。
(四)竞价现场由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五)竞投场地: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六)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
八、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竞价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