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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主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900014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5 16:42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 合规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 3、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 (二)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 (三) 财务能力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 |
*** |
2019-08-05 10:00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7楼会议室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9-08-05 10:00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8823684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F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9-07-16 09:3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9-07-22 16:3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
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F现场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须出示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介绍信。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备注 |
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监督部门:崇州市财政局 82313883。3.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应版块。 |
PPP项目标识 |
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限定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1、项目类型:新建 2、项目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3、项目领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整体合作期限为18年,各子项目分别核算。各子项目合作期限为N+15年,其中:(1)N为建设期,各子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2)运营期为固定期限15年。合作期限内,建设期延长或缩短的,运营期不变,合作期限相应延长或缩短。(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5、项目合作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崇州市西河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西河城区子项目”),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崇州市主城区水网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主城区子项目”)包括水利、截污、景观、水生态修复四部分工程建设内容;崇州市黑石河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黑石河子项目”)包括水利、截污、景观、水生态修复四部分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合作内容则包含各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崇州市人民政府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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