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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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9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龙化工污水引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建龙化工污水引流工程;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建龙化工污水引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建龙化工污水引流工程;
2.2 审批编号:偃政采【2019】143号
2.3 招标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19)0028号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最高限价金额:¥1893721.00元,超出本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2.8 项目概况:偃师市建龙化工污水引流工程;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2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3 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上岗证书);
3.5、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s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代理机构: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605室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8、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