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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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5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路综合改造二期二标段国防光缆迁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XM****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委托,拟对**路综合改造二期二标段国防光缆迁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磋 |
关键词: | 路 |
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二标段国防光缆迁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2019】XM2595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委托,拟对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二标段国防光缆迁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1.项目名称: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二标段国防光缆迁改项目;
2.项目编号:XHZXCS2019-064;
3.采购预算:42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十堰市北京路;
6.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
8.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4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文件发售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15:30;磋商时间:2019年7月25日15: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